东航托运行李重量限制
中国东方航空行李托运规定:1、国内运输: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
2、国际运输:适用计重免费行李额的国际、地区运输,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为10公斤。适用计件免费行李额的国际运输,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32公斤,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经济舱旅客中国—美国航线、中国—加拿大航线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23公斤;每件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且两件行李的三边之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
东航的托运行李的重量要求是什么?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关免费行李额的规定如下:x0dx0a1、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x0dx0a2、适用计重制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千克,公务舱旅客为30千克,经济舱旅客为20千克。符合国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符合国际运输条件持婴儿客票的旅客,可享受10千克免费行李额;每名婴儿可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x0dx0a3、适用计件制免费行李额:通常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头等舱或公务舱旅客每人为2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32千克,经济舱旅客每人为2件行李;每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重量不超过23千克;持婴儿客票的旅客每人为1件行李;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重量不超过23千克。每名婴儿可额外免费托运婴儿手推车一辆。
东方航空国际航班的行李规定
很多经常坐飞机出行的人,一定非常想知道东方航空国际航班的行李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现在就来看看这些规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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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乘坐飞机有很多规定,如果你想乘坐东方航空国际航班,首先最基本的规定就是最大重量不要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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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乘坐东方航空国际航班到国外,每人只能携带2件行李,每件不能超过23公斤,并且行李中不能有危险物和禁止托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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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行李的尺寸也是有规定的,简单来说,单件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能超过158厘米,也就是说我们最好不要携带太大的行李箱,26寸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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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大件行李是需要额外收费的,比如说你的大件行李三边之和超过158厘米但是小于203厘米,需要单独收费,超过203厘米需要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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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国际航班托运如果超重,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如果你是个人乘坐飞机,那么也需要收费,如果是团体乘坐,只需要看团体的总重量是否超重。
东方航空公司的行李有何限制~~
东方航空公司托运行李限制:
国内航线:长宽高5×15×20(cm),长宽高≤40×60×100(cm)。50千克/件。
除加拿大外的北美航线,45千克/件。长宽高相加≤203cm。
其他国际或地区航线,32千克/件。长宽高相加≤203cm。
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托运行李包装:
(1)两件以上的包件不应捆为一件。
(2)行李上不应附插其它物品。
(3)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应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温馨提示:
1、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3、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4、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和/或不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拒绝接收运输的物品:
1、危险品,除了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和东航规定允许旅客随身携带或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外,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和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
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
2、东航规定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其他危险物品。
3、枪支、弹药、军用、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真品,符合规定的除外,具体细则以承运人运输规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95530。
4、管制刀具。
5、行李因包装、形状、重量、尺寸或体积不符合行李承运条件,或因其性质或包装不适宜航空运输(如带有报警装置的箱包),可能在航空运输过程中易损、易坏的物品(事先申请并经同意的除外)。
6、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命令所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7、在飞行中对驾驶仪器有影响的电子产品或通讯器材。
8、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符合运输规定的小动物和服务犬除外。
9、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
10、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11、超过160瓦时(Wh)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
12、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
1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运输的物品。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航空-托运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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